根据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自强之星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厦城院学〔2022〕号)、《关于印发<影视动画学院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最美学生”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影视院〔2023〕7号)文件要求,经学生自主申报、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审核、辅导员互审、院系资助评议工作组会议审议,现将2024年影视动画学院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最美学生”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结果,予以公示。公示期:2024年5月31日-6月4日,如有异议,请于6月4日前向影视动画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纪检委员丘少春老师反馈,联系电话:5909107。
附表:2024年影视动画学院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最美学生”奖学金拟推荐人选
影视动画学院党总支
2024年5月3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