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自强之星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厦城院学〔2022〕11号)、《2023年“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暨“最美学生”评定优化方案》、《关于印发<影视动画学院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最美学生”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影视院〔2023〕7号)等文件要求,经学生自主申报、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审核、辅导员互审、院系资助评议工作组会议审议,现将2025年影视动画学院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最美学生”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结果,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5年5月21日-5月23日,如有异议,请于5月23日前向影视动画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纪检委员丘少春老师反馈,电话:15959239560,逾期视为无异议。
附表:2025年影视动画学院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最美学生”奖学金拟推荐人选
影视动画学院党总支
2025年5月21日

